新规来了!乱停电动自行车,最高罚1万元!
东莞南城发布 2025-11-14 16:18


近日,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

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正式实施

其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、

占用消防通道等与你我相关行为的罚则

情节严重将从重处罚


需注意的是

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

乱停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

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罚1万元!

具体新规细节

我们一起来看

⬇️


新规将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基准量化范围,逐项明确“情节轻微、情节较轻、情节一般、情节较重、情节严重”5种情节的具体情形,并对应设置5个量罚区间规范压缩裁量空间,确保处罚公正合理。


新规明确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:

(一)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

(二)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

(三)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

(四)主动供述消防救援机构尚未掌握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

(五)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

(六)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

此外,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、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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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推行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不罚”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,明确对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”等11项违法行为实施“首违不罚,对“消防设施、器材、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”等2类实施“轻微不罚”。此外,还规定在清单列出的事项以外,其他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,也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。


值得关注的是,新规明确了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的处罚内容。


  • 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,且无法当场改正的,最高罚2.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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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情形严重最高罚款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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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明确,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,最高罚款1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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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、中国消防、东莞阳光网

  • 关键词:情节,行政处罚,电动自行车,行政处罚裁量权,未成年人,公共区域,消防通道,相关行为,高层,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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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1-14 16:1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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